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 单位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 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敦煌研究院是负责世界文化遗产敦煌莫高窟、天水麦积山石窟、永靖炳灵寺石窟,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瓜州榆林窟、敦煌西千佛洞、庆阳北石窟寺管理的综合性研究型事业单位。办院方针为“保护、研究、弘扬”,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敦煌研究院及下属事业单位组织文化和战略规划,制定文物保护规划和目标,并负责相关工作的推动和落实;负责管理、协调和督导有关遗址和文物的监测、保护、修复和数字化处理等工作;负责管理、协调和督导有关艺术研究、艺术创造、文化创意等工作;负责管理、协调和督导有关人文社科研究、敦煌学信息与知识管理、编辑出版等工作;负责管理、协调和督导有关文化弘扬、旅游开放及相关接待服务有关的业务活动和工作,以及上级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敦煌研究院下设10个服务部门、15个业务部门和5家文化企业。10个服务部门分别为办公室、人力资源处、计划财务处、科研管理处、审计处、保卫处、总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兰州分院综合管理办公室、纪检监察室;15个业务部门分别为保护研究所、敦煌石窟监测中心、文物数字化研究所、美术研究所、文化创意研究中心、敦煌石窟文物保护研究陈列中心、考古研究所、敦煌文献研究所、敦煌学信息中心、编辑部、融媒体中心、档案馆、文化弘扬部、榆林窟文物保护研究所、西千佛洞文物保护研究所;5个文化科技与创意企业分别为敦煌莫高窟旅游服务公司、敦煌研究院文物保护技术服务中心、甘肃恒真数字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甘肃莫高窟文化遗产保护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敦煌艺术公司。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
(三)直属事业单位
敦煌研究院3个直属事业单位为麦积山石窟艺术研究所、甘肃炳灵寺文物保护研究所、甘肃北石窟寺文物保护研究所。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4.99亿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2年预算减少8200万元,下降14.1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门票收入预算下降。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519.25万元,事业收入(门票收入)3.31亿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4.99亿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2年预算减少8200万元,下降14.1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门票收入预算下降。当年财政拨款(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主要是: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7523.3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0.49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529.4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636.70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1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亿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8243.3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208.91万元,增长17.1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经费有所上涨。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5017.4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41亿元,下降87.1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门票收入不实行收支两条线,从财政拨款收入划为事业收入,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相应减少。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其他预算项目。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莫高窟数字展示中心项目(二期)。
五、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2.00万元,下降10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4.4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45.41万元,下降91.0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门票收入不实行收支两条线,从财政拨款收入划为事业收入,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下降。公务接待批次68次,人数585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8.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19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53.68万元,下降81.3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门票收入不实行收支两条线,从财政拨款收入划为事业收入,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下降。公务公车保有量48辆。
4.培训费19.51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15.77万元,下降85.5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门票收入不实行收支两条线,从财政拨款收入划为事业收入,一般公共预算培训费下降。
5.会议费0.0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47.00万元,下降10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门票收入不实行收支两条线,从财政拨款收入划为事业收入,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下降。
“三公”经费预算62.67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11.09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03.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35.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624.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44.1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10363.3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9815.63平方米,价值3535.78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8辆,价值1676.72万元。2023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468.9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3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莫高窟数字展示中心项目(二期)
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8610平方米,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3.65米,其中地上8205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泵房405平方米。地上建筑主要包括旅游服务用房面积4460平方米,主展区面积2000平方米,管理用房面积760平方米,设备用房面积985平方米。
立项依据:2022年4月6日获得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莫高窟游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补充批复》甘发改社会〔2022〕199号。
实施主体:敦煌研究院
实施周期:主体施工计划工期24个月
实施计划:2022年5月29日开工建设,年底完成基础达到形象进度正负零,2023年3月初复工,8月主体封顶。室外绿化、精装修、节目制作及展示设备同步进行,2024年6月建成投运。
年度预算安排:项目总投资概算2959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951.50万元,建设用地费用13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91.36万元,基本预备费1347.14万元。2023年计划投资约1.4亿元。
预期总体目标:2023年计划完成主体结构施工,精装修完成总工程量60%,室外绿化完成总工程量70%,基本完成节目制作,展示设备安装完成50%。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水平,敦煌研究院及下属单位按照省财政厅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及时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按照既定的评价指标分类实施绩效自评工作,确保了绩效自评工作质量,促进了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高效运行。2022年,根据省财政厅《2021年度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结果》反馈意见,我单位2021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综合评级为“优秀”等次
(二)2023年单位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3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个,主要是莫高窟数字展示中心项目(二期),涉及财政支出5000.00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50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00万元。2023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科学技术支出(类):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0、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反映从事基础研究、近期无法取得实用价值的应用研究机构的支出、专项科学研究支出,以及重点实验室、重大科学工程的支出。
11、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项):反映高层次科技人才、科研机构研究生培养和博士后科学基金等方面的支出。
1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反映用于完善科技条件及从事科技标准、计量和检测,科技数据、种质资源、标本、基因的收集、加工处理和服务,科技文献信息资源的采集、保存、加工和服务等为科技活动提供基础性、通用性服务的支出。
1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反映国家用于完善科技条件的支出,包括科技文献信息、网络环境支撑等科技条件专项支出等。
14、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反映除以上各项以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包括科技奖励支出等。
15、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反映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反映文物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4、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3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7、其他支出(类):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3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40、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42、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43、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44、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45、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46、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47、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48、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49、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50、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5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5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咨询费(款):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5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手续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5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5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5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5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6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6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6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因公出国(境)费用(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6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6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6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6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6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材料费(款):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6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7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7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7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7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7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7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税金及附加费用(款):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7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7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7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8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8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82、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类):反映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83、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类)基础设施建设(款):反映用于农田设施、道路、铁路、桥梁、水坝、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84、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类)其他基本建设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不含对企业补助)。
85、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86、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87、资本性支出(类)大型修缮(款):反映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型修缮的支出。
88、资本性支出(类)无形资产购置(款):反映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购置支出。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敦煌研究院
2023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