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敦煌研究院是负责世界文化遗产敦煌莫高窟、天水麦积山石窟、永靖炳灵寺石窟,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瓜州榆林窟、敦煌西千佛洞、庆阳北石窟寺管理的综合性研究型事业单位。办院方针为“保护、研究、弘扬”。前身是1944年成立的国立敦煌艺术研究所,1950年更名为敦煌文物研究所,1984年更名为敦煌研究院,为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管理的正厅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敦煌研究院有“一委四会”,分别是党委、院务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和工会委员会。党委书记负责党委、院委全面工作,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院长全面负责研究院的工作,党委书记和院长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负责确立研究院的核心文化(使命、愿景、价值观等),组织制定战略规划;全面负责研究院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工作等等。各分管院领导协助院长开展各项管理和业务活动,负责分管业务活动并督促组织文化的贯彻落实,向院长汇报分管业务的运行情况和绩效,同时负责批准分管业务相关的作业文件,对分管业务相关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工作的有效性负责,并推动改进与创新活动以及院长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二、机构设置
敦煌研究院下设11个管理服务部门、15个业务部门、5家文化企业和3个直属事业单位。11个管理服务部门分别为办公室、人力资源处、计划财务处、科研管理处、审计处、保卫处、总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兰州分院综合管理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工会委员会;15个业务部门分别为保护研究所、敦煌石窟监测中心、文物数字化研究所、美术研究所、文化创意研究中心、敦煌石窟文物保护研究陈列中心、考古研究所、敦煌文献研究所、敦煌学信息中心、编辑部、融媒体中心、档案馆、文化弘扬部、榆林窟文物保护研究所、西千佛洞文物保护研究所;5个文化科技与创意企业分别为敦煌莫高窟旅游服务公司、敦煌研究院文物保护技术服务中心、甘肃恒真数字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甘肃莫高窟文化遗产保护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敦煌艺术公司。3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为麦积山石窟艺术研究所、甘肃炳灵寺文物保护研究所、甘肃北石窟寺文物保护研究所。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2676.3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4.73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比上年度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48748.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572.07万元,占85.28%;上级补助收入1400.00万元,占2.87%;事业收入3143.91万元,占6.45%;其他收入2632.98万元,占5.4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56795.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43.09万元,占48.67%;项目支出29152.52万元,占51.3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3655.31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3635.67万元,下降5.4%。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中门票收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397.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89.57万元,增长11.73%。主要原因是文物保护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4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人才专项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301.59万元,支出决算为4785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文物保护支出增加,使用资金为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77.32万元,支出决算为877.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4.23万元,支出决算为39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8.71万元,支出决算为528.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475.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226.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54.99万元,增长41.26%,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在编人员及人均人员经费增长。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3248.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44.46万元,下降11.04%,主要原因是单位缩减支出且部分业务受疫情影响无法开展。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 2022 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0.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4万元,增长11.32%,主要原因是项目会议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28.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22万元,增长475.04%,主要原因是各岗位专业技能培训增加。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362.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3.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03.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5.8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6辆、应急保障用车15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保障日常通勤、运输等。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9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76.89万元,支出决算为227.5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因公出国(境)费用无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4万元,增长2.73%,主要原因是成品油价格上涨,加之车辆使用年限较长需要进行维修,相应增加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32.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业务。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6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业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31.69万元,支出决算为221.6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直属事业单位受疫情影响公务用车支出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3万元,增长5.79%,主要原因是成品油价格上涨,加之车辆使用年限较长需要进行维修,相应增加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31.69万元,支出决算为221.6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直属事业单位受疫情影响公务用车支出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3万元,增长5.79%,主要原因是成品油价格上涨,加之车辆使用年限较长需要进行维修,相应增加支出。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13.20万元,支出决算为5.9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批次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2万元,下降38.5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批次减少。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8辆;国内公务接待79批次103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敦煌研究院(本级)预算绩效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434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组织对“敦煌研究院业务活动费”“敦煌研究院国家荣誉获得者荣誉津贴”“莫高窟电网改造项目”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4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我院持续加强党的建设,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文化遗产事业全过程、各环节。加快推进文物科学保护,加强文物和游客安全,加大文物保护修复和预防性保护力度,推进文物数字化建设,加强文物法律法规体系化建设。拓展研究领域,加强研究深度,大力推动敦煌学研究高地建设,召开专题讨论会。游客接待上,科学核定并严格落实六处石窟游客承载量,不断优化旅游参观模式,制定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旅游开放措施,旅游服务质量和游客参观满意度大幅提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敦煌研究院业务活动费”“敦煌研究院国家荣誉获得者荣誉津贴”“莫高窟电网改造项目”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敦煌研究院业务活动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881.29万元,执行数为17881.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发表学术论文、举办学术交流活动、维修文物局部、出版物的完成率、资金支出效率、成本控制水平、带动周边地区经济、有效推动当地旅游产业发展、莫高窟保护区内森林覆盖面积、推进文化产业的发展、游客满意度,均达到绩效目标值,接待游客人数为40.75万人,未达到游客接待人数目标值,主要问题及原因:受疫情影响,游客人数锐减。
敦煌研究院国家荣誉获得者荣誉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40万元,执行数为1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给荣誉获得者按月足额、及时发放津贴。
莫高窟电网改造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执行数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莫高窟35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和莫高窟35千伏变电站配套送出工程建设。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为良。
二、麦积山石窟艺术研究所预算绩效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1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麦积山石窟业务活动费”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总体上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目标值,接待游客15.58万人次,有效地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影响,改善了职工办公生活条件,按时支付了各项费用,有效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情况,职工队伍情绪稳定,提高了职工满意度和游客接待满意度。该项目自评得分97分,自评结果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麦积山石窟业务活动费等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麦积山石窟业务活动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150万元,执行数1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了麦积山石窟艺术研究所“保护、研究、弘扬”事业的正常开展;二是全年共接待游客15.58万人次,有效地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影响,改善了职工办公生活条件,提高了职工满意度和游客接待满意度。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受到疫情的影响,全年接待游客有所减少;二是单位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实施周期较长,个别支付不够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逐步完善单位管理制度,及时支付;二是建立长效机制。
三、甘肃炳灵寺文物保护研究所预算绩效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5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9.27%。从评价情况来看,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保障了甘肃炳灵寺文物保护研究所的正常运转。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资金使用合规,项目管理制度健全。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炳灵寺石窟业务活动费等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炳灵寺石窟业务活动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0万元,执行数为469.36万元,完成预算的85.3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文物安全工作,用于文物保护的其他开支等;二是保障文物研究工作,实施文物本体保护、文物监测预警等方面开支;三是保障游客接待工作,做好游客接待、讲解工作,节假日开展宣传活动等;四是保障单位其他工作,做好后勤保障、物业管理及公务用车运行等财务计划,且各项支出按规定支出。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未根据预算编制类型开展项目实施工作;二是游客接待量下降幅度较大,门票收入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结合项目情况科学编制绩效目标表;二是增加宣传力度,提升景区知名度。炳灵寺石窟业务活动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炳灵寺石窟业务活动费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保障了甘肃炳灵寺文物保护研究所的正常运转。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资金使用合规,项目管理制度健全。但仍存在以下问题:绩效指标与项目实际任务数不相符,预算编制内容与项目实际实施内容不相符,因疫情影响接待游客量大幅度下滑。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整体支出和炳灵寺石窟业务活动费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通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访谈等方法,评价组对甘肃炳灵寺文物保护研究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最终得分为86.67分,评价等级为“良”。对炳灵寺石窟业务活动费,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基于佐证材料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严格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实际了解到的情况,计算出评价得分为:84.48 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 号)文件,2022 年炳灵寺石窟业务活动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为:良。
四、甘肃北石窟寺文物保护研究所预算绩效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国家文物保护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100万元,北石窟寺业务活动费项目,项目年初预算100万元,全年执行数1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自评形式全部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从评价情况来看,自评结果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部门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部门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做好全年的综合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服务工作;二是完成了全年2022年度全面质量管理目标责任安全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疫情影响,游客参观人数减少。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践行“莫高精神”,以“保护”、“弘扬”、“研究”为宗旨,开展一系列项目,改善北石窟寺的文物保存状况;二是不断提升文物保护管理水平,改善职工办公环境。部门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为良(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注:敦煌研究院(兰州院部)因预算分开下达,预算单独公开,决算汇总在敦煌研究院(本级)中,无法单独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