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 单位职责
二、 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 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甘肃炳灵寺文物保护研究所隶属敦煌研究院,是处级建制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保护和管理炳灵寺石窟的文物安全与弘扬炳灵寺石窟悠久的历史文化遗产,并对其进行考古研究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甘肃炳灵寺文物保护研究所内设4个科室:办公室、保卫科、社会教育部、文物保护研究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本部门没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本部门没有直属事业单位。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4年单位收支总预算1,873.35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非财政性单位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年结转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1,873.35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44.68万元,占71.7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00%;
上年结转收入528.67万元,占28.22%;
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1,873.35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824.68万元,占44.02%;项目支出520.00万元,占27.76%;上年结转收入528.67万元,占28.22%。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44.68万元,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50.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27万元。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单位(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824.6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478.98万元,增长138.5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的财政拨款减少1.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加480万元,共计增加478.98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06.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支出18.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520.0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20.00万元,增长100.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政策调整,2024年将我单位的门票收入纳入财政项目管理,2023年未纳入财政项目管理,导致增幅较大。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炳灵寺石窟业务活动费。
其他项目0个。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2024年预算数为1,250.57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999.66万元,增长398.4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政策调整,2024年将我单位的门票收入预算资金性质变为财政拨款,导致增幅较大。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0.8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单位是2024年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无变化,故与上年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0.09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单位是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无变化,故与上年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5.04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单位是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无变化,故与上年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38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单位是2024年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无变化,故与上年持平。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3.01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0.03万元,增长0.2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医疗费定额标准调整,2024年医疗费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7.52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0.94万元,下降11.11%,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定额标准调整,2024年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7.27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0.23万元,增长0.8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定额标准调整,2024年住房公积金增加。
五、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34.59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32.0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及业务。
2.公务接待费2.19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2.00万元,增长1,052.6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政策调整,门票收入资金性质变为财政拨款,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2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30.00万元,增长1,25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政策调整,门票收入资金性质变为财政拨款,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5万元,另单位公务用车于2023年报废处置,计划本年新增公务用车购置1辆。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0.57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拨款的培训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故与2023年持平。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0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拨款的会议费无预算安排,故与2023年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0.0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拨款的机关运行经费无预算安排,故与2023年预算持平。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2.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2.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2024年,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00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0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169.1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04.00平方米,价值15.77万元。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0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213.07万元。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22.1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4年计划征收1,000.00万元。其中:中央批准设立0个,主要是无,分别计划征收0.00万元,省级批准设立1个,主要是门票收入,分别计划征收1,000.00。
(三)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炳灵寺石窟业务活动费
1、项目概况:项目背景:炳灵寺石窟的保护管理机构为甘肃省炳灵寺文物保护研究所,近年来,炳灵寺文物保护研究所在敦煌研究院及国家有关部委的支持下,实现了炳灵寺石窟文物保护工作的跨越式发展,开展了一系列项目,极大的改善了炳灵寺石窟的保存状况,提升了文物保护管理水平,改善了职工办公生活区域条件。为炳灵寺石窟的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项目内容:甘肃炳灵寺文物保护研究所目前现有编制20人,其中在职职工19人,合同制职工40人。内设有办公室、保卫科、文物保护研究室、社会教育部;各部门开展业务繁多 。炳灵寺石窟业务活动费用于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所内自筹项目的开展。
2、立项依据:《炳灵寺石窟保护条例》、《关于敦煌研究院门票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请示的批复》(甘财资【2010】9号)。
3、实施主体:2024年炳灵寺石窟业务活动费实施主体为甘肃炳灵寺文物保护研究。
4、实施周期:2024年炳灵寺石窟业务活动费实施周期为2024年-2024年全年开展。
5、实施计划:保障文物安全工作,用于文物保护的其他开支等; 保障文物研究工作,实施文物本体保护项目的工作开展,文物监测预警方面开支等;保障游客接待工作,做好游客接待、讲解工作,节假日开展宣传活动等 ;保障单位其他工作,做好后勤保障,物业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等财务计划;依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各项支出需按规定支出,规范财务管理。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炳灵寺石窟业务活动费年度预算安排520.00万元,为炳灵寺石窟门票收入。
7、预期总体目标:2024年,炳灵寺石窟的保护管理机构甘肃省炳灵寺文物保护研究所,将继续践行“莫高精神”,以“保护”“研究”“弘扬”为宗旨,开展一系列项目,改善炳灵寺石窟的保存状况,提高文化遗产地知名度,提升文物保护管理水平,改善职工办公生活区域条件。为炳灵寺石窟的事业发展继续前进!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1.一般性转移支付未安排。
2.专项转移支付未安排。
3.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未安排。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3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1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1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3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0个,占本单位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0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绩效运行监控项目。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0个,占本单位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0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绩效运行监控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在单位内部通报整改情况:2023年无绩效运行监控项目。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3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1个,其中,单位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0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单位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根据上级安排统一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3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1,925.05万元,2024年度增加单位预算项目1个,增长率100%。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0个。
(二)2024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4年,纳入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其中,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单位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3个、三级指标22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0个、三级指标33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反映文物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3、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7、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28、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29、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30、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31、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2、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3、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34、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35、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36、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7、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职工探亲旅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3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4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4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4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5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5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5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5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5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6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61、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62、资本性支出(类)房屋建筑物购建(款):反映用于购买、自行建造办公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学生宿舍、食堂等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如电梯、通讯线路、水气管道等)的支出。
63、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64、资本性支出(类)大型修缮(款):反映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型修缮的支出。
65、资本性支出(类)公务用车购置(款):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66、资本性支出(类)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等)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67、资本性支出(类)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款):反映文物和陈列品的购置支出
甘肃炳灵寺文物保护研究所
2024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