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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校园招聘公告

日期:2024-05-3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208号)等规定,为满足全省文物考古事业发展需要,甘肃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敦煌研究院(含甘肃麦积山石窟艺术研究所、甘肃炳灵寺文物保护研究所、甘肃北石窟寺文物保护研究所)、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通过校园招聘方式招聘从事文物考古、测绘等野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校园招聘主要面向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山东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技大学、河南大学、郑州大学、四川大学、云南大学、山西大学、西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等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文物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4.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具备与招聘岗位一致的专业、技能等条件,身心健康,能适应野外考古、测绘等工作环境;

6.年龄要求:198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计划招聘17名从事文物考古、测绘等野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和具体条件详见岗位列表(附件1)。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时间:2024年5月31日至6月17日。报名方式:本次校园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有意向应聘人员填写《甘肃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各学期成绩单、毕业论文(应届生无需提供)及其他资格等级证书等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gswwryzp@163.com,接收报名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17日18:00。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根据报名情况,甘肃省文物局组织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材料格式要求:

1.报名表格式为Word,文件名为“岗位代码+专业名称+姓名+报名表”(如“GSWWXY01+考古学+张三+报名表”)。

2.证件等材料按身份证(双面)、学历证、学位证、各学期成绩单、毕业论文及其他资格证书材料的顺序整理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代码+专业名称+姓名+证件”(如“GSWWXY01+考古学+张三+证件”)。

3.将上述2个文件放入同一文件夹并压缩后发送至电子邮箱,文件名及电子邮件的主题为“岗位代码+专业名称+姓名”(如“GSWWXY01+考古学+张三”)。

(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年龄、学历、专业等相关信息,按照应聘人员学历、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确定资格复审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甘肃省文物局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2张。

3.应届毕业生证明(模板见附件3)。

4.《甘肃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

5.成绩单(学校盖章)原件及复印件1份、获奖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应聘人员,以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考核。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同一岗位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在面试前划定最低控制线,并书面通知应聘人员。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

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须携带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按照招聘岗位比例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为面试次工作日。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由甘肃省文物局组织,在兰州市内三甲综合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在收到体检结果5日内申请复检,由甘肃省文物局安排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要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由甘肃省文物局组织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组成两人以上考察小组,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量,根据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在甘肃省文物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七)审批、备案及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甘肃省文物局党组会议研究审批后,报甘肃省人社厅备案,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手续。

在2024年9月30日前未取得岗位要求学历层次毕业证、学位证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面试、体检、考察及录取通知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请及时关注邮箱,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相关信息。

2.除向医院缴纳体检费用外,我单位招聘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以我局或招聘单位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机构,我们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应聘人员如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我局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4.我局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六、联系电话

甘肃省文物局:0931-4538769、0931-4538541

敦煌研究院:0937-8869020、0931-8883896

甘肃麦积山石窟艺术研究所:0938-2236330                               

甘肃炳灵寺文物保护研究所:18919309198、18919920059

甘肃北石窟寺文物保护研究所:13830468620

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0931-2131183

监督电话:0931-4538526


作者:甘肃省文物局编辑:王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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