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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敦煌研究院(本级)部门决算

日期:2024-08-19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敦煌研究院是负责世界文化遗产敦煌莫高窟、天水麦积山石窟、永靖炳灵寺石窟,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瓜州榆林窟、敦煌西千佛洞、庆阳北石窟寺管理的综合性研究型事业单位。办院方针为“保护、研究、弘扬”。前身是1944年成立的国立敦煌艺术研究所,1950年更名为敦煌文物研究所,1984年更名为敦煌研究院,为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管理的正厅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机构设置

敦煌研究院下设11个管理服务部门、15个业务部门、3家直属事业单位和5家文化企业。11个服务部门分别为办公室、人力资源处、计划财务处、科研管理处、审计处、保卫处、总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兰州分院综合管理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工会委员会;15个业务部门分别为保护研究所、敦煌石窟监测中心、文物数字化研究所、美术研究所、文化创意研究中心、敦煌石窟文物保护研究陈列中心、考古研究所、敦煌文献研究所、敦煌学信息中心、编辑部、融媒体中心、档案馆、文化弘扬部、榆林窟文物保护研究所、西千佛洞文物保护研究所;5个文化科技与创意企业分别为敦煌莫高窟旅游服务公司、敦煌研究院文物保护技术服务中心、甘肃恒真数字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甘肃莫高窟文化遗产保护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敦煌艺术公司。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6835.1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838.64万元,增长18.96%,主要原因是2023年门票收入及财政专项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65761.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48.59万元,占31.40%;上级补助收入1105.62万元,占1.68%;事业收入41550.83万元,占63.18%;其他收入2456.75万元,占3.7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54140.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19.48万元,占49.17%;项目支出26315.37万元,占48.61%;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1205.62万元,占2.2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2811.3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23156.25万元,下降41.37%。主要原因是2023年政策调整,我院门票收入在预算中被编入事业收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50.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606.01万元,下降42.81%。主要原因是2023年政策调整,我院门票收入在预算中被编入事业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50.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156.23万元,占0.6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799.56万元,占91.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0.28万元,占3.98%;卫生健康支出410.28万元,占1.65%;住房保障支出494.63万元,占1.9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432.89万元,支出决算为2485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7.36%。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6.2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省级文物保护项目特点和经费使用实际情况进行科目调整。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37.40万元,支出决算为22799.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6.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政策调整,我院门票收入在预算中被编入事业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90.58万元,支出决算为99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去世人员抚恤金未包含在年初决算中。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0.28万元,支出决算为41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4.63万元,支出决算为49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32.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85.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37.15万元,下降50.62%,主要原因是2023年政策调整,我院门票收入在预算中被编入事业收入,用门票款支出的人员经费列入事业支出。

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47.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91.99万元,下降97.07%,主要原因是2023年由于政策调整,我院门票收入在预算中被编入事业收入,用门票款支出的公用经费列入事业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56.02万元,支出决算为55.7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中央相关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压缩了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等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1.67万元,下降70.27%,主要原因是2023年由于政策调整,我院门票收入在预算中被编入事业收入,相应收入安排的三公经费做入了公用经费定额补助(事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6.09万元,支出决算为6.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随着疫情结束,我院逐步开展因公出国出境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6.40万元,支出决算为46.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5.97万元,下降74.56%,主要原因是2023年由于政策调整,我院门票收入在预算中被编入事业收入,相应收入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列入了公用经费定额补助(事业)。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6.40万元,支出决算为46.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5.97万元,下降74.56%,主要原因是2023年由于政策调整,我院门票收入在预算中被编入事业收入,相应收入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列入了公用经费定额补助(事业)。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3.53万元,支出决算为3.2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中央相关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压缩了公务接待费等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8万元,下降35.63%,主要原因是我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中央相关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压缩了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22万元。主要是单位正常公务接待产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36个团组,69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4辆;国内公务接待154批次1204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5.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8万元,增长13.12%,主要原因是随着疫情的结束,单位论坛、学术交流等会议活动较上一年度有所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2.41万元,下降90.95%,主要原因是2023年由于政策调整,我院门票收入在预算中被编入事业收入,相应收入安排的会议费列入了公用经费定额补助(事业)。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185.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6.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40.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85.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2.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93%。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9辆、应急保障用车1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安保等。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39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12017.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决算中部门绩效目标自评的一般项目3个,主要是敦煌研究院业务费、莫高窟游客服务中心建设(二期)项目、敦煌研究院国家荣誉获得者荣誉津贴,当年共安排预算资金12017.4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3个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用途,实际完成的绩效目标基本符合年初设定目标值,自评结果均为“优秀”。

1.敦煌研究院(本级)业务活动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00万元,执行数为9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项目整体完成情况较好,窟区改造工程和零星工程完成既定数量的实施,安防工程数量按计划完成,文物保护修复工程超过预期数量,举行会议次数、培训次数均达到目标情况,举办展览布展次数达到既定目标数量,其他各项指标基本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基础设施等不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需要不断改进。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投入力度。敦煌研究院(本级)业务活动费项目自评情况为“优”。

2.莫高窟游客服务中心建设(二期)项目,项目自评得分97.21分,自评结果为“优”。全年预算资金为3000万元,实际支出3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该项目整体完成情况较好,完成莫高窟游客服务中心建设(二期)项目主体结构封顶工程。

3.敦煌研究院国家荣誉获得者荣誉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10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17.40 万元,执行数为 17.4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给荣誉获得者按月足额、及时发放津贴。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敦煌研究院将以此次绩效自评结果作为研究开展部门项目和改进管理的依据,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并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及时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并将适时开展文物保护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结果采用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得分90分(或全年完成值90%)及以上的为“优”,89分至80分(全年完成值89%至81%)的为“良”,79分至60分(全年完成值79%至60%)的为“中”,60分(或完成值60%)以下的为“差”。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加强部门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申报审核关口,严格项目预算编制审核,确保部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更加科学合理。同时,加大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力度,建立健全自评结果和绩效部门评价结果与部门内部资金分配挂钩机制,通过严格精准的预算绩效管理,充分发挥各项资金效益,有力推进我院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作者:敦煌研究院计财处编辑:陈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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